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院务通知>>正文

【招聘启事】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盘锦分院自聘人员招聘启事(劳务派遣)【9月12日更新发布】

日期: 2020年09月12日 07:53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盘锦分院现招聘自聘人员1名(劳务派遣),工作地点位于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区所有学院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与管理;

2.负责全校区所有学院废液收集、入库、建账、处置、安全;

3.负责分院实验室房屋和水电费收费管理;

4.负责分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建设、物业管理、出入校园人员审核、化学废弃物管理;

5.负责分院仪器设备管理(建账、报废审核)、大型仪器日常管理(使用及效益数据统计)、大型仪器网络开放平台(样品及收费);

6.协助负责分院综合办公室其他管理工作。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有理想信念,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为化工相关理工科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热爱高校管理工作,具有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稿撰写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踏实肯干,任劳任怨;

5.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软件;

6.因工作需要,能够适应节假日加班及经常出差;

7.中共党员或有高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合同与待遇

1.经面试考核录用的,与盘锦市派遣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首次聘期半年,聘期结束后,考核通过可继续聘任;

3.按照岗位职责,实行聘期岗位考核管理;

4.税前工资3500元/月/人,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填写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盘锦分院(自聘)应聘申请表》并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证明个人业绩和能力的资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xxsong@(邮件主题命名为:化工学院盘锦分院自聘+姓名)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9月21日17:00

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盘锦分院

2020年9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