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 2022年09月18日 21:05 浏览量: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学校办公室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制定化工学院盘锦分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成立分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严格执行大连理工大学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负责分院推荐办法、综合成绩计算方案、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和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的研究审定,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彭孝军、郭新闻
副组长:叶俊伟、包明、吴雪梅、李少阳、张凤祥
成 员:梁长海、张秀娟、王万辉、焉晓明、张晓鹏、张文君
秘书:李建英
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吴雪梅
成 员:李建英、郭庆、高南
监督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少阳
副组长:孙晋
成 员:高立国、王万辉、阮雪华、刘坤
二.推荐原则
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推荐质量,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坚持突出重点,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好推免政策在选拔和培养国家发展战略急需高层次人才方面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从国家需要出发,坚持“四个面向”,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本研衔接培养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三.推荐条件
1.申请推免,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推荐: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原则上应完成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因疫情原因,集体调整的必修课不计入;个人调整的必修课需在成绩复议期间提交申请,经分院领导小组审议),一考成绩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不能超过2门;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40%。
(2)各类创新活动、体育竞赛成绩特别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50%(由教务处联合创新创业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组织进行推选):
(a)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主力成员原则上是指参赛获奖的个人或团体前2名队员(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参加2项及以上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的省级或地区选拔赛,获奖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前2名队员(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b)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者(第1发明人)。
(c)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1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含被录用者)。
(d)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中获奖的项目成员。
(e)参加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获集体项目前8名、个人项目前6名,辽宁省大学生体育比赛集体项目、个人项目第1名。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成绩排名限制,可申请破格推荐。
(a)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在校内外有见义勇为等重大优秀道德行为表现、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积极影响者。
(b)在重大学术活动中表现优秀、有特殊学术专长且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并经3名以上(含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者。
符合破格推荐的申请者需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可列入推荐名单,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四.推荐程序
1. 9 月 18日,根据学校文件制定出《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3年保研成绩排名方案》,上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9月18-19日,将审核通过的实施办法和排名方案,学生的学习成绩、素质成绩综合排名进行公示。组织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附件2的申请表。
3.9 月20 日,分院根据学生申请、排名情况审查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拟推免学生由推免工作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学校分配的名额排序公示,上报教务处。
4.9月22—9月24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
5.9月25日前,学校将最终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名单推送至“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并按照相关要求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上报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备案。
6、9月25日,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确认复试等后续工作。
五.注意事项
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分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1. 推免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英、郭庆
联系电话: 2631519; 2631825
2. 分院监督小组对分院推免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李少阳
监督电话:2631828;邮箱:lisy@dlut.edu.cn
六.其他事项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对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申请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3)毕业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严肃推免纪律,规范开展推免工作。工作人员要熟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严格审查学生材料,遵守推免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学生情况,及时解答学生咨询并督促学生完成相关事项。
附件1: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排名方案
附件2: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