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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盘锦分院关于申报“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的通知

日期: 2023年02月17日 22:18   浏览量: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响应校区要求和号召,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鼓励基层团组织提升活力、团员青年争先创优,切实推进基层建设全面发展,化工学院盘锦分院团委现决定,在2023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22年度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一、可申报奖项说明

1、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2、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二、荣誉申报条件

1、在2022年获“两优一先”荣誉称号者将优先考虑。化工学院盘锦分院关于推荐参评2022年度“两优一先”候选集体及个人的公示证明见附件4;

2、若2022年未获评“两优一先”荣誉称号,但在校区或者学院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各方面表现突出,此次评选也可申报;

3、团员和团干部不可兼报;

4、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品德高尚,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各项团学组织活动,未受过团内外各种处分;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4)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原则上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应为“优秀”;

5)原则上为该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团员。

5、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条件

1)在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高尚,未受过团内外各种处分;

3)勤奋学习,在工作中积极响应团学组织号召,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4)能够密切联系团员青年,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5)原则上为该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6)如任职团支部书记,原则上在基层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评定等次应为“好”(如本年度此项工作未开展,则不纳入本次评价体系)。

6、大连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1)充分发挥团支部堡垒攻坚作用,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扎实推进专题理论学习,做好团费收缴、“推优”、发展团员等工作;

3)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扎实推进“智慧团建”和团支部创新立项,积极推动党团共建等工作;

4)团支部成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积极要求进步,团支部成员无受到团内外各类违纪处分现象;

5)原则上为该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

三、材料上交

1、团员、团干从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创实践、学生工作四方面,团支部从学风建设、思想建设、班级建设、班级工作四方面准备评选;

2、申请人请按模板填写附件1、2、3,将申报表和答辩PPT于2月19日12:00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shihuatuanweizuzhi@163.com;命名格式为:团支部+姓名+申报荣誉,答辩将于同日18:00开始;

3、最终答辩采取线上评选方式(腾讯会议),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四、其他说明

1、分院至多推荐1个团支部、团员、团干参加校区评选,校区答辩时间暂定2月22日(周三)下午,答辩通过方可授予相关荣誉;

2、申请人所申报奖项类别必须和“两优一先”活动中所获奖项类别一致;

3、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团委组织部张同学,QQ:1229483316,联系电话:15541080778,分院团学指导教师刘老师,办公地点:D01-110。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盘锦分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