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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工学院盘锦分院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团支部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年02月24日 08:43   浏览量:

1、评议对象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 2020级、2021 级、2022 级在籍本科生(参评人数及名单应与学院奖学金评审基数保持一致)。

2、评议时间

2月24日-3月8日

3、评议得分计算

全员民主评议总分为 50 分,每学期开展一次,其中班级同学评议占比60%,辅导员评议占比30%,班主任评议占比10%。

班级同学评议,根据同学评议排名所在的比例进行赋分;排名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原则计算,排名比例前7%者得30分、排名比例为8%-20%者得22.5分、排名比例为21%-40%者得15分、排名比例为41%-60%者得7.5分,排名比例大于60%者不得分。学年班级同学评议得分,为两个学期同学评议得分的平均值。例如,如果张同学所在班级有30人,其第一学期班级同学评议排名第5得分为22.5分,第二学期班级评议排名第11得分为15分,则张同学本学年的班级同学评议分值应为18.75分。

辅导员、班主任评议采取赋分制,从思想政治、品德修养、集体观念、服务同学、参加学生活动五个维度的表现,每学期对受评人进行评议;最终得分为两个学期赋分的平均值。

4、评议办法及相关要求

(1)团支部民主评议以各专业班级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评议对象均需参与评议,团支部内所有可参评对象总和作为基数(详见附件1),百分比计算方式从前向后依次四舍五入。

(2)各专业班级团支部必须召开会议,务必通知到所有支部成员出席,支部成员根据本学年的综合表现对所有成员进行互评排序,评议环节应公开透明无异议,班长负责检查会议出席人数,团支书负责配合辅导员在回收打分表后计票、统计结果,辅导员需要在评议开始前向支部成员说明评议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等,且辅导员需要全程主持,全部回收打分表后进行唱票及公示。参考流程如下:

①每名同学准备一分钟左右的发言(可放弃),各位辅导员自行规定发言顺序。

②每名同学对所有同学进行排序投票。

例:班级中有 30 名同学,每人从 1-30 进行排序,序号不可重复、不可漏填)

③辅导员唱票,团支书配合计票,统计出最终结果,经辅导员检查、核对后,公布在班群中(可以以百分比的形式公布)。

(3)在 2022-2023 学年“精神文明奖学金”评审中严格遵照执行《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相关规定,考察学年全员民主评议积分排名后 40%的学生无资格申报当年度的精神文明奖学金。

(4)各团支部评议结束后,请团支书通过钉钉OA审批上传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化工学院盘锦分院XXX团支部学生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2),请务必确认姓名、学号等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任何信息错误均可能影响系统导入,并组织团支部所有同学本人在钉钉上签字、辅导员审批确认。

(5)各团支部评议结束后,须面向支部同学进行统一公示,无异议后, 请辅导员于3月 8日前提交电子版《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化工学院盘锦分院XXX团总支学生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化工学院盘锦分院XXX团总支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打分汇总表》(附件4)至郭庆老师处留存。

5、注意事项

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将在学院官网进行统一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0427-2631825,公示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附件: